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下是具体的调整内容:
一、放宽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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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 适用对象: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
- 提取条件: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 申请材料: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费用发票等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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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 适用对象:购买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 提取条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二、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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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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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
- 首付比例:不低于15%。
三、政策目的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旨在积极响应居民诉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构建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具体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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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 提交申请:携带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 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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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 现场咨询: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窗口。
- 在线咨询:访问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结语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便利缴存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减轻购房压力,提升生活质量。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