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果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情形之一,可以提取公积金。
另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果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二、所需手续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 个人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积金用途证明等材料;
-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双方都需提取公积金);
- 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借款合同等支取证明资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 如果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还需提供《利息支取书》;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 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将相应的提取凭证资料交到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申请。
- 单位初审:单位核实无误后,将加盖财务印鉴章的《支取申请书》、《支取审批表》和支取证明资料(原件)提交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
- 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对单位提交的业务表单、凭证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并打印相关表单。
- 支取办理:单位公积金经办员将审核批准的业务表单提交银行支取现金或开具存款单,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签收。
四、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果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如果符合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情形,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