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屋的流程可以概括如下:
一、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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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和条件:
- 确保自己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等。
- 准备必要材料: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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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
- 初审合格后,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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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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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管理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 审核合格后,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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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担保手续:
-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抵押+保证、抵押+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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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款合同:
- 与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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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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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批:
-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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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 受托银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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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借款手续:
- 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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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发放:
- 受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三、注意事项
- 在办理申请、签合同(借款合同)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 提前还款必须满一年以后办理。
- 贷款时间:除了双休日和节假日都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 借款年限最长不能超出退休年限。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