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支付自筹首付款的证明,一般为首付款发票;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未婚证明);
6.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报名及签订合同时须携带原件供查验。
2.公积金贷款步骤
1.计算贷款金额及期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员工可以向开发商、贷款经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具体情况。
2. 提交贷款申请
职工购买住房,须向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3. 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获批后,按要求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住房购买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 银行贷款
办理完抵押手续后,经办贷款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开发商指定账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房产共同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所购二手房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
6.卖方出具的转账账户证明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步骤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经办银行咨询有关事宜,评估贷款金额、期限。
2、贷款申请人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审核同意后,出具评估结果。
3. 价格评估
贷款申请人必须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
4.支付首付款
评估结构出炉后,贷款申请人须将贷款额以外的自筹首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取得存款证明后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经办银行。
5、公积金中心审核贷款申请。
6. 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人到指定公积金服务大厅完成借款合同的签订。
7.办理二手房地产转让、抵押登记手续
8、经办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并将款项直接汇入卖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