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08年7月份辞职,辞职后一直没有工作单位,也没有对公积金做任何处理,我想问一下,有了新的单位后,以前的公积金账户能结转吗,还是必须先销户,再立新的账户,具体应如何操作,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在您找到新的单位时,可以办理公积金的转移,由老的单位转移至新单位。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