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余额的提取是一个相对复杂但必要的过程,以下是关于最新政策如何提取厦门公积金余额的详细指南:
一、提取条件
在厦门,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分为购房类消费提取、非购房类提取和销户类提取。
-
购房类消费提取:
-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 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需符合相关租赁规定)。
- 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需符合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
非购房类提取:
- 因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
-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提取流程
- 领取申请表:职工需要前往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 提交申请:职工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会核实材料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职工可以直接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审核: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结果将通知申请人。
- 办理提取手续:如果申请被批准,职工需要持身份证和经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如果职工选择将提取金额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的银行卡上,无需再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材料
提取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需要以下基本材料:当提取厦门公积金余额时,提取材料会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有所差异。以下是针对各类提取条件所需材料的详细分类说明:
一、购房类消费提取
-
购买自住住房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办理)
- 银行按揭合同(如有贷款)原件及复印件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建造、翻建、大修的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还款明细表或还款计划书原件及复印件
- 提取还贷授权书(如选择自动转账还贷)
二、非购房类提取
-
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街道或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相关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损失清单或修复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销户类提取
-
离休、退休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国定居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 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如继承公证书、遗嘱等)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为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工作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