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部取出,您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之一。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取条件
根据规定,以下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对于想要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的情况,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离休或退休。
- 出境定居。
办理流程
申请
- 准备材料:根据您的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退休证、离职证明、购房合同等),以及身份证件、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等。
- 填写表格: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该表格可以在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获取。
- 单位盖章: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由职工所在单位核对并加盖公章。
受理
- 提交申请: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前往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服务网点提交申请。
- 审核决定: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提取的决定。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出具受理回执;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会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提取
- 领取款项:一旦申请被批准,您可以持审批通过的通知、身份证及公积金专用存折或银行卡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实际提款手续。
- 银行审核:如果是非东莞市户籍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或退休员工销户提取公积金,则需要委托银行审核,申请人需递交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退休证明等。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所需的材料已经准备齐全,以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办理。
- 工作时间:注意各个服务网点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 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热线0769-12329咨询。
办理地点及上班时间
-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常平办事窗口:常平镇园林路2号,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塘厦办事窗口: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3号塘厦镇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虎门办事窗口: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石龙办事窗口:石龙镇同德路与裕兴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请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和办理地点,并遵循最新的政策指引。如果有任何变化或特殊需求,建议直接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