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旨在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新政在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等方面均有所调整,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
一、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新政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家庭无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即可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这一条件与以往相比,更加宽松和灵活,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
二、租房提取所需资料
在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 通过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租赁住房的,提供该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
- 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新政在资料要求上更加简化明了,通过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租赁合同即可作为有效凭证,大大减轻了职工的负担。
三、办理流程
新政优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职工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办理:
- 线上渠道:职工可通过“河北省省直公积金”APP、“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中心官网(http://szgjj.hebei.gov.cn/)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申请。这些线上渠道操作简便、快捷,极大地方便了职工。
- 线下渠道: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及服务网点办理;或通过市内建设银行和河北银行智慧柜员机自助办理。此外,还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与以往相比,新政在办理流程上更加便捷高效,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四、提取额度
一个自然年度,可以提取12000-18000元不等额度,新政发布后,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热烈反响。许多职工表示,新政的出台让他们更加方便快捷地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支出,减轻了经济压力。同时,新政还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五、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
为了方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内设立了多个服务网点。以下是部分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0-1号
以上网点的营业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和13:00-17:00,具体以各网点公告为准。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网点进行办理。